2018年度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公告
张家界市中医医院位于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是政府主办的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于一体中医药特色突出的非营利性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现有职工608人,高级职称63人、中级职称213人。设有内科、外科、骨伤科等18个临床科室,中药科、西药科、医学影像科等9个医技辅助科室。建有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专科8个。医院先后被国家、省卫计部门授予 “爱婴医院”、“放心药房”,多次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医院”、“湖南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张发〔2009〕10号)文件精神,结合张家界市永定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医院发展需求,现决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13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计划共计13名。详情见《2018年度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与引进岗位要求相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三)区内在编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5、各类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6、现役军人;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一般引进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全程参与。
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员工证或院系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2018年度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登记表》2份(附件3)。
电子邮件报名人员,需将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50kb以下)、《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387691946@qq.com。在现场报名结束前,须到任意现场报名点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办理现场确认。
现场报名地点及截止时间详情见《2018年度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现场报名安排表》(附件2)。
2018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书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的,取消引进资格。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能力,可采取专业答辩、技能测试等有效形式进行。总分100分,不设置开考比例,面试成绩高于60分的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考察环节。
3、体检、考核考察
根据岗位引进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核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所报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未达到60分的不参加递补)。考核考察重点是对拟引进人才的适岗能力和遵纪守法情况作出结论。
4、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考察程序完成后,由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并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才报经区委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签订最低服务5年合同,违反最低服务期限规定的,追回在职期间发放的用于人才引进的待遇,并缴纳违约金。
(二)校园(招聘会)人才引进程序。面向部分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引才,详见附件1。在中南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bevitor伟德设现场报名点,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和聘用程序进行。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在缺乏同等条件竞争者的情况下,可免考试环节直接进入体检、考核考察等程序。体检、考核考察合格的,择优按程序公示和聘用。
四、政策待遇
(一)职级待遇。通过公开引进新进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二)住房保障和安家费。
1.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提供95平米住房1套(按6000元/平方米价格货币化,购房后分5年发放);发放安家费5万元。
2.引进重点高校(双一流大学或“985、211”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职称的人才: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在5年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发放安家费3万元;在张家界市永定区辖区内购房,凭购房合同及房产证领取购房补贴5万元。
3.引进其他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在5年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发放安家费2万元;在张家界市永定区辖区内购房,凭购房合同及房产证领取购房补贴3万元。
(三)生活补贴。对博士研究生和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重点高校(双一流大学或“985、211”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职称的人才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四)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其配偶需在我区就业的,由人才引进单位或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规定协助其就业;对引进的人才,其子女需在我区入学的,优先安排就近入学。
(五)医疗服务。由人才引进单位每年安排1次健康体检。
五、有关纪律要求
1、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拟引进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人才引进规定的引进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如发现有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情形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4、在整个人才引进过程中,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