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学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中秋节9月27日放假。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放假期间教学工作按照教务处、研究生处的安排执行。
星期日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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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公休日 |
27 中秋节 |
28 上班 |
29 上班 |
30 上班 |
1 国庆假期 |
2 国庆假期 |
3 国庆假期 |
4 国庆假期 |
5 国庆假期 |
6 国庆假期 |
7 国庆假期 |
8 上班 |
9 上班 |
10 上班 |
11 公休日 |
12 上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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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一、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
二、对职工和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外出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按时返校。
三、教学单位和员工管理部门对留校员工要加强管理,对离校员工要登记员工离校的时间与去向。
四、请各单位安排教职工假期值班,于9月28日17:00前将值班安排表(仅报送10月1-7日)通过办公网报送给党政办公室综合科张文(电话:8281309)和保卫处吴莎莉。
五、10月1日开始执行秋冬季作息时间。
党政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